相比起琴酒之前居住的时候,这里真的多了太多生活的气息,令人一眼望见便觉温馨。
    苏格兰并不只是将这里当一个住处,他似乎真的在当做家维持、装点。
    琴酒恍惚间回忆起了诸伏高明的家,他和苏格兰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格,苏格兰偏感性,诸伏高明却偏理性。
    在诸伏高明的家中花瓶中插的不是花,而是竹。
    没有养鱼,却有一面墙壁大小的书架,上面摆放着古今中外的各种书籍,那些书籍并不只是像艺术品一般被人置于楼阁之上,每拿起一本书便可以看到它被人翻阅的痕迹。
    诸伏高明好看书,这一个爱好甚至感染了琴酒,以至于他有几年阅读量直线暴增。
    柜子旁,靠墙跟的位置,静静地放着一个黑色的贝斯包。
    琴酒打开,一把靛蓝色的贝斯静静地摆放在里面。
    “苏格兰,你会弹贝斯?”琴酒问。
    厨房中传来苏格兰的声音:“会一点。”
    琴酒将贝斯拿了起来,轻轻拨动琴弦,贝斯发出美妙的音色。
    苏格兰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见琴酒抱着自己的贝斯便说道:“既然用贝斯包伪装,总不能一点都不会,你说对吧?”
    真的只是伪装?
    不,伪装可以有很多种,吉他、长管,没必要非是贝斯。
    “你喜欢贝斯?”琴酒一针见血。
    苏格兰有些讶异,他喜欢音乐,所有的乐器之中,贝斯是他最擅长的,他大学的时候甚至还参加过音乐社团。
    但是面对琴酒,苏格兰当然不可能那样说,一摆手嘲讽:“音乐?那是懦夫才会玩的东西,我更喜欢枪。”
    琴酒默不作声地看着贝斯。
    苏格兰仍在尽情表演:“想想看,当其他人盯着我贝斯包的时候,我却从里面拿出一支枪,cool!”
    琴酒抬头,给了苏格兰一个不赞成的眼神。
    “粘豆包弄好了?”
    “等下就可以下锅蒸。”
    “下锅之后,你来给我弹贝斯。”
    苏格兰表情茫然,琴酒真的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有一个人,他也很喜欢音乐。”琴酒想到了高明。
    只不过,高明和苏格兰不一样,他喜欢的不是贝斯,而是钢琴。
    琴酒依旧记得诸伏高明读大学的时候,有关音乐的第一封信:【猜猜我今天摸到了什么?是钢琴。我加入了学校的音乐社团,带团的竟然是我们的音乐老师,真是神奇,我还以为社团里只有学生。】
    然后是第二封:【老师今天夸我在音乐上很有天赋,学校的钢琴手感真棒,音色也好,令人爱不释手。】
    【我今天学会了一首非常简单的初学曲目《致爱丽丝》,真希望有机会可以弹给你听。】
    【老师今天炫技了,是《狂蜂飞舞》,我恐怕永远也达不到老师的高度。】
    一封封信,写满了诸伏高明对于音乐的向往。
    突然有一天……
    【老师死了。】
    琴酒去了解过那起案件,当时他去见高明还不是很方便,所以只远远望了他一眼。
    诸伏高明静静地站在社团的门口,没有旁人在,他身后的门口正对着孤零零的钢琴,却已经无人问津。
    那起案件,当时是以“自杀”结案的。
    【我的老师她不会自杀,她是飞鸟,是奔走在旷野间的小鹿,她的人生充满自由与向往。】诸伏高明曾在信中这样描述过那个音乐老师,一字一句皆是向往与眷念。
    诸伏高明当时刚刚成年,虽然拿着奖学金,但大多数贴补家用了,还未成年的时候常年寄宿在亲戚家中,让他格外感激。
    诸伏高明离开了音乐社团,然后便再也没有提到过钢琴。
    “相比起贝斯,钢琴要昂贵多了。”琴酒感慨。
    “钢琴?”苏格兰茫然地看向琴酒,问:“你会钢琴?”
    “会一点。”
    准确来说,是很会。
    诸伏高明没少和他谈论钢琴,不管是识谱还是实践,琴酒当时除了和对方见面不方便,钱财方面其实是格外充裕的,他请了一个优秀的音乐教师专门教授他,然后在三个月内学会了包括《狂蜂飞舞》在内的28首曲目。
    再之后……
    诸伏高明的音乐老师死了,从那之后两人就很少再聊起音乐了。
    “书房里就有一架钢琴,你没有看到吗?”
    “我看到了,我以为是装饰品。”苏格兰真的是这样认为的,毕竟以琴酒每天的忙碌程度,他真的很难想象对方中途去进修个钢琴。
    那太荒谬了。
    很快的,苏格兰兴奋起来,用期待的眼神望着琴酒,问:“你可以为我弹首钢琴听吗?”
    琴酒则十分直接:“你脑子没毛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