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爱和爆肝,砍翻废土 > 第30章:出发!万盐街
    暮色渐深,气温也随之转凉。

    回到家时,李柳已经为大家做好了晚饭。

    是一顿手抓肉。

    用加驼身上最肥美的部分作为原料,把肌肉纤维间的脂肪都炖得化开,嫩白油红的肉块散发着细腻的脂香,入口软烂。

    细细品尝时,又能发现每一丝的加驼肉都还不失嚼劲。

    加上用盐和一种枯木香料调味,让人胃口大开。

    这种丰富口感和独特风味不仅归功于加驼,也和李柳的手艺是分不开的。

    一边享受美食,路梦一边在心中默默总结。

    上次狩猎的加驼总共出肉大概在四百公斤,今天去黑市第一波带了一百五十公斤。

    其中五十公斤散卖给黑市的顾客,赚了八千开币。

    剩下的一百公斤加上两把武器,一起从洪流行那赚了三万开币。

    加上卖了三千五百开币的驼鞭和驼肾。

    等于说光是今天一天就到账四万开币

    对比三个月前的自己,好不容易才能攒下四百开币的闲钱。

    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赚钱的大头还是在于那只加驼,不属于常态收入,加驼在这个时代的价值不亚于远古的耕牛甚至战马。

    这么一想还亏了。

    明后两天再卖掉一百五十公斤300斤的肉,每斤80开币,能再赚约两万四千,最后留下一百公斤作为储备粮。

    加上之前零零总总攒下来的五千开币。

    也就是说路梦的预期身家已经到了七万开币

    拿这些钱如果想在黑市做长久的生意,扣除进货的启动资金,还能再盘下一個固定的店铺。

    “原本还以为到达了斯昆镇之后才能有机会赚到这第一桶金。”

    枢纽站地处广阔荒芜的“边境之地”,而斯昆镇还要在边境之地的南边,已经位于沙克王国的境内,正是路梦预备在离开枢纽站后前往的去处。

    虽然沙克王国的繁华程度远远比不上神圣帝国,斯昆镇更是属于战争对峙前线的边陲城市,但好歹已经算是废土上难得的文明地界。

    无论是资源、秩序还有发展的机会,都要比枢纽站好得多。

    “我是不是有些过于谨慎了”路梦问自己。

    在他的计划中,只要赚够五万开币就可以考虑动身离开枢纽站了。

    倒不是说钱在路途中多有用,而是在进入文明世界后,没有钱那是寸步难行。

    如果自己是以一个逃难者的身份进入斯昆镇,那就只能露宿野外。

    斯昆镇甚至没有设置贫民窟。

    到时候生活说不定还不如在枢纽站呢,至少在这里多的是无主之物,还可以拾点荒。

    在斯昆镇“拾荒”,就只能被警卫抓去大牢龙场悟道了。

    倒是可以顺便练练开锁。

    虽然开币已经足够,但路梦还是打消了现在就找机会离开枢纽站的念头。

    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实力。

    他现在初入武者,只能说拥有了探索外界的资格,但还不够保险。随便遇上点什么突发状况,都不一定能够独自处理。

    到了外面,他面对的可能就是成群的土匪和变异生物。

    实力稍弱的商队都要和雇佣兵结伴而行。

    要继续提升实力,就意味着还要在枢纽站待更长的时间。

    那么储备的食物和开币就要考虑到日常的消耗和开销。

    不能刚刚达标就不囤货了。

    另一方面像水具、背包、护目镜、睡垫、帐篷等等的物资也需要准备。

    好在这些至少还可以通过开币购置。

    而李柳这边,路梦也嘱托她用剩下的加驼皮至少做出三双皮靴。

    她对此也并无异议,在废土上,鞋子的重要性自不必多说。

    许多底层的拾荒客就是因为打赤脚,在废墟中受伤感染而死。

    要想用来长途跋涉,一般的木屐和编成的草鞋肯定是不行的。

    除非你是忍者。

    此外路梦还打算换一把强劲的弓弩,他原本的手弩就算是用来打猎也像是个玩具,只能欺负一下鼠兔。

    最后,要带上这么多东西,最好的还是能搞到一台交通工具。

    什么摩托、越野车、卡车

    那是想都不用想了。

    在如今的时间点,找遍整个文明世界,说不定都没有相关的完整技术保存下来。

    虽然有替代品,也并非上古文明常见的机动车。

    至于一般人,连使用畜力都算是奢侈的。

    这不是一个文明刚崩溃几十年的末世。

    经过了几千上万年的持续衰退,前代文明的景象都已然成为了以讹传讹的神话故事。

    这个世界不是咽气前垂死挣扎还能回光返照的老人,而是在巨人尸体上重新生长出的一颗蘑菇。

    异变的社会结构、断层的工业能力

    、倒退的科研水平还有点错的技能树现在的世界已经和上古文明不是同一类东西了。

    交通工具的问题,路梦一时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最差的方案就是自己背着辎重走。

    大不了把力量和体质肝到40

    到时候他也壮得和一头牛没什么差别了,“拉个车”、当个“驮兽”完全没问题。

    只是这样一来会消耗更多的体力,也会在路途上花费更多的时间,那么物资也要准备得更充分才行。

    而且画风有点美。

    “路大哥路大哥”

    霍步阳的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笑道

    “再不吃就要被我抢光了。”

    话是这么说,路梦看向锅中,明显还有好几大块专门留给他的肉。

    都是加驼身上最好的部分。

    经过不短的时间相处,霍步阳也逐渐开始了解路梦,知道他不是个死板的人,偶尔也会开一些玩笑。

    一边的李柳也是面带笑容地看着他,眉眼柔和。

    在她看来,路梦平日里在外面行事老成,一个人的时候脸上那平静的表情下也好像总是心事重重、百般思虑。

    但本质上,这个年轻人也还和霍步阳是同一代人,就像她的晚辈一样。

    “好啊。”路梦笑笑。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路也要一步一步地走。

    饱餐一顿。

    路梦嘱咐霍步阳,麻烦他今夜全程守夜。

    因为自己要连夜赶去一个地方。

    如果下半夜他还没有回来,就让霍步阳和李柳收拾东西,做好转移到另一个据点的准备。

    他要去的地方正是万盐街。

    邢家所在的地方。

    今天在黑市已经展示了自己杀死邢家三人,虽然消息未必传得那么快,但有心人很容易就想到去万盐街碰碰运气。

    连夜赶去,是为了避免让别人捡了漏。

    深夜静谧,双月黯淡。

    青年换上新衣长袍,腰挎长刀,头戴藤帽,俨然一幅浪客形象。

    他的体型随着力量的增长也壮硕了许多。

    如果不是嵌铁面罩挡住了一半面容,那就更是英武非凡路北游锐评。

    路梦借着微弱的月光打量了自己的这身装束,虽然一眼就能看出是黑市的“路北游”,但气质形象都和当初的拾荒客“路梦”大相径庭,不会让人产生联想。

    乔装也不一定需要缩骨易容,真正重要的是掌握甚至主动制造敌人的心理盲区。

    真正见过路梦真容并且还记得的人不超过十个,其中还有西镇酒馆的卫红这类的不可能被盘问的人物。

    他从一开始就特意展现自己“白发”的形象,就是为了让别人形成对他的刻板印象,让人下意识地就往这个方向去联想,从而忽略他面部的其他特征。

    若是真有人借此来追捕路梦,他只要用从遗迹中掏出的染发剂一抹,就能“一夜黑头”。

    再狠一点大不了一根根全拔了,做个光头强者,等以后利用新模组的力量长出来

    临出发前,路梦没忘记带上几个大布袋。

    至于如何去万盐街,在这枢纽站,他从来不需要别人引路。

    有自己的背板记忆为基础,又和从邢老三那得来的信息互为印证,找到方向并不是什么难事。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